时间:2021-09-03 07:51来源:每日科普网人气:
互联网企业盛行加班文化,996工作制可以说是现在的网红词汇,对加班文化的一种提现,对于上班族而言,996工作制是和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词,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不知道996是什么意思什么梗?更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那么排斥996工作制。下面就跟每日科普网一起具体看看996工作制等相关内容吧。
本文目录
1、996是什么意思什么梗?
2、互联网巨头对996的认同
3、员工为什么会这么排斥996呢
4、为什么说996制度严重违法
5、“上班996”的社会评论
996工作制是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指的是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中午和傍晚休息1小时(或不到),总计工作10小时以上,并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代表着中国互联网企业盛行的加班文化。但崇尚奋斗、崇尚劳动不等于强制加班。苦干是奋斗,巧干也是奋斗;延长工时是奋斗,提高效率也是奋斗。
2019年4月,有人在知名代码托管平台上发起了一个名为“996.ICU”的项目,程序员们揭露“996ICU”互联网公司,以此抵制互联网公司的超时工作。此举得到大批程序员响应。后来,这一话题也扩展到其他网络平台,引起了广泛关注。
996其实是一个我们都知道的人提出来的一个关于加班的概念,那就是马云,马云作为一个商界大佬,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么他所说的996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所谓“996”,是指许多互联网企业程序员的工作状态——从早上9点工作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每周只能休息一天。个别互联网企业甚至把“996”作为所谓企业文化加以宣传,要求员工执行。
这话一出当然受到了很多打工者的抨击,马云的微博很快就沦陷了,点开评论绝大多数都是在骂马云的,这下这位乡村教师可坐不住了,赶紧又发了一条微博澄清,说自己不是这个意思。
马云立即回应,称“任何公司不应该,也不能强制员工996”。“996”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招致了社会各界的批评。
但是就连之前刘强东也出来附和过,说自己当初刚创办京东的时候怎么怎么不容易,别说996了,自己当初都是007,而且举例子说自己当初只睡两个小时就要醒一次,正是因为自己这么辛苦工作才让京东逐渐有了起色,不过大多数员工根本不买这两位大佬的账,纷纷指责他们是万恶的资本主义,根本不在乎员工的感受。
2016年10月,互联网公司58同城被曝出实行全员“996”工作制度,公司CEO也因此受到员工声讨。彼时,58同城所提出的“996”工作制,是指工作时间从早9点到晚9点,一周上6天班,且没有补贴或者加班费,也不允许请假。此后,58方面回应称,所谓“996”只是常规性动员,并非强制性要求,其目的是为了应对9、10月业务量较大的工作需求。
其实原因我们大家应该都能想到,工作是为了什么?为了钱阿,为什么要有钱?为了更好的生活阿。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一直996,我们赚钱干嘛,为了过劳死的时候银行账户的余额好看一点?为了让来吊唁的人说,啊,这个人真有钱吗?当然不是,我们赚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这样996的话,我们有自己的业余生活吗?光有钱,根本没时间去花钱,那赚钱又有什么意义呢?而且退一步来说,哪怕员工真正做到了996,那么公司又会给多少钱呢?相信这才是员工们排斥的地方吧。
如果公司给的薪水很丰厚的话,相信还是有很多人愿意996的,就好像富士康,每个员工除了底薪之外都是按照自己做了多少来拿工资,也就是多劳多得,这样的话很多人都愿意付出更多以换取更高的收入,但是如果纯粹的只是加班而没有加班费,相信任何一个员工都不会愿意的,这才是大家排斥996的问题的关键。
996工作制,指的是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中午和傍晚休息1小时(或不到),总计工作10小时以上,并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996工作制度的周工作时间为最低为12x6=72小时。这更代表着中国互联网企业盛行的加班文化。
但这所谓的996工作制属于严重违法!根据最高法、人社部认定,“996”工作制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的规定,因此,相关公司规章制度应认定为无效。
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劳动法》)
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十二章第九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法》第十二章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
对996有争议,并不是不想奋斗、不要劳动。没有人不懂“不劳无获”的道理。但崇尚奋斗、崇尚劳动不等于强制加班。苦干是奋斗,巧干也是奋斗;延长工时是奋斗,提高效率也是奋斗。因此,不能给反对996的员工贴上“混日子”“不奋斗”的道德标签,而应该正视他们的真实诉求。强制推行996,不仅解决不了企业管理中“委托—代理”难题,也会助长“磨洋工”的顽疾。从企业家和创业者的角度来看,他们身上的极限奋斗精神是可贵的,但要考虑到普通员工的位置不同,强制灌输996的加班文化,不仅体现了企业管理者的傲慢,也不实际、不公平。(人民日报评)
在媒体的质疑声中,有些企业辩称这是一种企业文化,“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全情投入、高效产出。在法律上,这样的做法得不到支持。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而“996工作制”的加班时间远远超过了这一规定。(人民日报评)
老板们大义凛然,把“996”捧得跟朵花一样,可“996”工作制到底是怎么回事,违不违法,其实并没多少可以讨论的余地。拨开那些围绕在加班问题上的迷雾,在这层绚丽的道德外衣下,是企业对利益的原始冲动。说到底,这不过是一种转嫁经营成本的策略,在不增加用工人数的基础上,将现有员工的利用率最大化,这不是奉献,而是一种压榨。这没什么好骄傲,相反是一种污点。(钱江晚报评)
一个行业起步和发展阶段可以靠咬牙拼下来,但靠牺牲员工的正常生活与休息时间的发展不可持续,它不仅给员工的身体健康埋下隐患,也无法迎来一个行业的未来。“上班996,生病ICU”,虽然是调侃,但也足以警醒相关公司。只有工作没有生活,这样的状态下,员工哪怕拿着高薪,幸福感又从何而来。“996工作制”不应该成为任何行业的常态,不仅是互联网企业。(广州日报评)
互联网企业一直标榜的是创新、平等、自由等几个理念,其愿景常常在于改变世界;但变相强制加班的那些企业,走上的却只是那些不规范公司的老路,通过强制灌输老板意志来进行公司治理。最终,有能力的员工会逐渐离他而去,没有能力的员工会留下跳“忠字舞”。创新在这些公司没有发生的可能,因为缺乏平等的土壤、自由的空间;成功也很难属于这些付出与回报不能统一的公司,因为那总会导致人心涣散。这些公司看起来所从事的是互联网行业,但实际上它们都缺乏真正的互联网精神。(凤凰网评)
今天中国BAT这些公司能够996,我认为是我们这些人修来的福报。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成功,都希望美好生活,都希望被尊重,我请问大家,你不付出超越别人的努力和时间,你怎么能够实现你想要的成功?今天我们拥有这么多资源,我们带着巨大的使命,希望在未来能够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你不付出可以吗?不可以。(马云评)